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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明配電箱設置點的選擇及環境要求1)照明配電箱、開關箱應裝設在單調、通風及常溫的場所,并盡可能的做到防雨、防塵;2)不得裝設在對電箱有損傷作用的瓦斯、蒸汽、煙氣、液體、熱源及其他有害物質的惡劣環境中;3)電箱應避免外力撞擊、墜落物及劇烈振動,可在其上方搭設簡易防護棚;4)不得裝設在有液體飛濺和遭到浸濕及有熱源烘烤的場所。 照明配電箱位置的挑選規則如下: 1)總的照明配電箱應該設在接近電源處;分照明配電箱應該設在用電負荷或設備相對集中地域,分照明配電箱與各用電設備的開關箱之間逾越30m. 2)開關箱應設在所控制的用電設備四周便當于操作的中央,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程度距離不能過近,避免用電設備的振動給開關箱構成不良影響,也不能過遠,便于發作毛病時能及時處置,普通控制在不逾越3m為宜。 3)照明配電箱、開關箱四周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,箱前不得堆積雜物、不能有灌木與雜草阻礙工作。 4)固定式配電箱、開關箱的下底與空中的筆直距離宜大于1.3m,小于1.5m.移動式分配電箱、開關箱的下底與空中的筆直距離宜大于0.6m,小于1.5m,而且移動式電箱應設備在固定的金屬支架上。 |